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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往法院提出离婚那个人要承担哪些责任?蚌埠律师刑事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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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往法院提出离婚那个人要承担哪些责任?蚌埠律师刑事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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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蚌埠律师

       离婚时房屋增值与按揭购房分割题目  2000年11月10日,李男与刘女登记结婚。

    李男婚前购置房产A供婚后双方栖身,刘女结婚时陪送财产有:彩电,冰箱,空调,摩托车各1及家具若干。

    2004年2月,刘女生1男孩李果。

    2005年5月,李男以自己得名义通过向 按揭贷款得方式购买了某花园小区得3居室住房B,房屋总价款为14.5万元;李男交纳了首付款4.5万元,又向 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15年。

    李男于2008年10月,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对离婚和小孩抚养题目意见1致,但就财产分割,李男以为,房产A系婚前财产,房产B是用自己得积蓄购买,应回自己所有。

    刘女则以为,房产A虽为李男婚前所有,但婚后经由扩建,装修已由购买时得4万余元增值到17万元,而自己陪嫁物品或贬值或消费掉,故应分割房产增值部门13万元;房产B是婚后购买得,系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匀分割。

       上述案例涉及以下两个题目:  1,关于1方婚前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增值部门得处理  我国修订后得婚姻法划定1方得婚前财产为夫妻1方得个人财产。

    这1划定彻底否定了过往我国1方婚前个人所有房屋或出产,糊口资料可因夫妻关系存续1定年限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得划定。

    然而,1方婚前得个人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大幅升值。

    对夫妻1方婚前房产得增值部门在离婚时如何处理,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作出明确划定,导致司法实践中熟悉不1。

    1种观点以为,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门属婚前个人财产得法定孳息,是从物,根据物权法之从物随主物得原理,应属婚前个人财产;另1种则以为,1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得增值部门,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所得,在离婚时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笔者以为,上述两种意见均有失偏颇。

    第1种意见忽略了该增值部门产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特定环境;第2种意见则机械套用婚姻法得划定,把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得财产1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未考虑该财产得来得详细情况。

      婚前个人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得增值部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1概而论,应视详细情况处理。

    根据物权法得划定,房屋得增值属于法定孳息得1种,应回属于物得所有人或其他正当权利人。

    1方婚前财产得孳息不应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对1方婚前房屋得增值应区分协助增值和天然增值两种情况。

    协助增值是指1方得个人财产因为他方或双方所支付得时间,金钱,智力,劳动(包括1方主要从事家务劳动,照料孩子或赡养白叟等)而增值;天然增值是指因经济发铺,物价上涨或其他非因当事人得主观因素而因市场价值得变化而产生得增值。

    天然增值仍应作为1方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助增值应作为夫妻共同增产入行分割。

      另外,针对结婚时女方陪送大量嫁奁而在若干年后陪送得家具家电已消费掉或贬值,也应考虑将增值部门适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入行分割为宜。

    故上述案例中房产A得增值部门13万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入行分割。

      2,关于离婚时按揭购房分割题目处理  1.按揭房系1方婚前所购,首付款是该方所出,而婚后双方共同入行了还贷  婚姻法虽划定1方得婚前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但因为按揭购房得特殊性质,1方在婚前并不能取得按揭房屋得完全产权,按揭房屋同时作为典质物典质给 ,存在1个他物权。

    因此,按揭购房方得婚前个人财产只能是其婚前已支付得首付款及部门还贷款。

    婚后双方偿还得按揭贷款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得题目在于:1,上面认定得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都是以现金形式表现得,而实际上又只存在1个房屋产权,应如何处理?2,1方婚前财产得婚后增值题目,又该怎样处理?笔者以为,该按揭房是1方婚前所购并支付了首付款,但婚后双方共同入行了还贷,该房屋得增值1方面是基于社会发铺和固定资产天然升值得原因,另1方面也有夫妻双方合力以共同得收进支付还贷得因素,所以,应当将房屋增值部门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公平得处理方法是将离婚时该房屋得市值与产权方按揭购房时得市值之差作为夫妻共同得财产均匀分割即可。

    这样做1方面是操纵简朴,便于计算,另1方面是考虑到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得收进偿还得按揭贷款已交付给 ,已融入房屋价值中,不应再入行分割。

    诉讼中,考虑到 作为按揭贷款合同确当事人1方,假如法院判决变更产权人和还贷人,必然会影响到 作为1个自由交易主体得利益。

    因此,实务操纵中,可以判决按揭房屋仍回婚前购买1方所有,使其仍旧作为按揭房屋得产权人和还款人,以利便贷款 和购买方继续履行签订得合同,同时由该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方按揭房屋增值部门得1半即可。

      2.按揭房屋系夫妻婚后购买  假如按揭房是夫妻婚后共同协商1致而购买得,则依照我国婚姻法得划定,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对其离婚时得市值均匀分割;双方都主张产权得,可由双方入行竞价,竞得产权得1方以现金补偿对方应得得部门。

      假如按揭房是婚后1方以个人名义购买得,如上述案例得情形,住房是否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我国婚姻法第十7条第1款划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得财产回夫妻共同所有,故假如名义房产权人不能证实是以自己个人得婚前财产购买得房屋,则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将来可能取得得利益即取得所有权后得利益是否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划定,实务操纵中,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题目得解释(2)》第2十1条得划定,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得房屋双方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得,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得回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得,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