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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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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政许可事项

* 来源 : * 作者 : 蚌埠律师

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公 

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

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

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

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上级行政机关对许可实施机关具体实施行政许可活动本身进行监督;要求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自身要

行一定的义务。

1.上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

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部门的监督(政府监督)以及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具有领导关系的部门的监督(部门监督)。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听取下级许可实施机关的工作报告、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对重大行政许可的审批等。

2.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监督被许可人过程中要履行的义务

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实战贴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未提供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原告查阅行政许可决定及有关档案材料或者监督检查记录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在法定或者合理期限内准予原告查阅。

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二条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时,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

的证明文件。

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六十四条被许可人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被许可人的违法事实。